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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信息中心与11家金融机构签署信用信息共享协议
来源:公共技术服务部 时间:2017-09-01

830日,国家信息中心与11家金融机构在京签署信用信息共享协议,旨在推动各类信用信息共享共用,加快联合奖惩措施在金融领域落地应用。国家发改委财金司副司长徐晓波、国家信息中心副主任周民出席签约仪式。

 

 



徐晓波副司长表示,近年来,国家发改委积极发挥社会信用体系部际联席会议协调作用,牵头推进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并在一系列基础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了明显成效和突破进展,为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提供了有力支撑。信用信息共享是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截至目前,国家信息中心已与多家金融机构、互联网电商企业、共享单车企业签署了多个信息共享协议。此次国家信息中心与11家金融机构签署信息共享协议,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息在金融领域的作用和价值,加快联合奖惩措施在金融等领域落地应用,有效防控金融风险,共同打造良好的诚信环境。

在签约仪式上,周民副主任代表国家信息中心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四川新网银行、成都银行、柳州银行、浙江农信联社、长沙银行、江苏长江银行、九江银行、江西银行、青岛农商银行、百融(北京)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金融机构签署了信用信息共享协议。

根据信用信息共享协议,国家信息中心将依托“信用中国”网站的数据共享专区,通过查询检索、数据服务接口及数据文件下载等服务方式,向有关金融机构共享并定期更新可向社会公开的公共信用信息。金融机构可以利用这些信息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