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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信用办——召开县域信用建设综合试点工作座谈会
来源:陕西省信用办 时间:2016-05-23

根据国家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新示范工作的部署和要求,陕西省在前期西安高新区、宝鸡高新区信用建设综合试点已取得示范引领成效的基础上,经各设区市推荐和专家评审,省发改委于20161月批复同意在西安市碑林区、咸阳市三原县、铜川市王益区、渭南市大荔县、榆林市神木县、延安市安塞县、汉中市汉台区、商洛市柞水县开展县域信用建设综合试点,同时增加安康高新区为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园区。

为了指导各试点县(区)进一步完善试点方案,尽快启动试点工作并取得预期效果,省信用办于330日组织召开县域信用建设综合试点工作座谈会。会议由省信息中心(省信用办)副主任张军主持,9个试点县(区)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同时邀请了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省信用办对与会人员进行了信用知识的系统培训,对国家和省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法规进行了详细梳理和解读,演示介绍了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主要功能,并围绕试点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

会议要求,各试点县(区)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陕西省关于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有关精神和规划部署,健全信用工作组织机构,保障必要的人员力量,对试点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尽快上报。在开展具体工作中,要示范推动信用建设各项政策法规的全面落实,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在政务诚信建设、中小企业信用建设、农村信用建设、个人信用建设、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信用服务市场培育、构建政府与社会合作机制、建立信用体系建设的市场化运行机制等方面,选择若干领域进行探索创新,尽快形成经验向全省推广。会议强调,各试点县(区)要加强与省信用办、各市信用工作牵头部门的沟通衔接,及时反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省信用办年底将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