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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信息中心——交通信用失信记录纳入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来源:南京市信息中心 时间:2018-04-18

2018211日起,由市发改委(信用办)、公安局、交通局、信息中心参与起草的南京市交通信用管理新规——《南京市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宁政办发〔201817号)正式实施。随着文明交通信用管理新规实施,市信息中心实现了对车辆驾驶人、所有人及行人、乘车人信用信息的有效归集和利用。

《细则》规定,全市范围道路上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驾驶人、所有人或法人单位以及行人、乘车人等18岁以上的交通参与者,将全部纳入交通信用管理范围,其违反文明交通信用管理的行为将分别认定为一般失信、较重失信和严重失信行为。文明交通失信主体相关信息可在“信用南京”网站查询,其行政管理、资格资质认定、职业准入、个人信贷、车辆保险、评优评先等社会活动,将受到市文明办、公安、安监、教育、城管、人社、住房、建设、交通运输、旅游、银行、保险等10余个部门和单位的联动限制。

《细则》对文明交通失信行为的认定、信息归集、信息应用、信用查询、异议处理、信用修复、监督和管理进行了规范,进一步加强了全市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工作,拓展了全市交通领域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提升了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