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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信息中心——顺利通过浙江省文明单位复评
来源:综合管理部 时间:2018-03-26

近日,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关于公布浙江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复评结果的通报》(浙文明[2018]3号),宁波市信息中心顺利通过复评,继续保留浙江省文明单位称号。

宁波市信息中心于2011年被浙江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一直以来中心坚持以创建活动促进发展,不断扩大创建内涵,创建工作硕果累累。此次顺利通过省级文明单位复评,既是对中心创建工作的肯定和鼓励,也是促进和鞭策。

下一步,宁波市信息中心将继续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按照浙江省委“建设文化高地、文明高地”的要求,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为实现浙江省“两个高水平”奋斗目标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