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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信息中心—— “阳光发改”系统上线运行
来源:江西省信息中心 时间:2015-02-25

根据国家和江西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的要求和部署,为加强全省发改系统权力运行监督,江西省发改委党组决定启动江西“阳光发改”系统项目建设,江西省信息中心承担具体建设工作。目前,该系统一期工程已经建设完成,并于20141225日上线运行。

江西“阳光发改”系统是省、市、县三级网络互联互通、业务协同、全程监察、信息共享和社会参与评价的发改权力阳光运行系统,以“统一办公门户、延伸办公系统、实现业务协同、创新社会评价、强化监督管理、方便网上办事”为主要特点,并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监督到位的全省阳光发改运行体系,使业务工作在监督下规范运行,行政权力在阳光下依法运行。

江西“阳光发改”系统的主要建设内容为“一网、一库四平台、五大拓展系统”。其中,“一网”即依托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省市县三级业务网,实现信息安全、高效传输和共享;“一库四平台”即行政权力库、权力运行平台、政务大厅平台、电子监察平台和法制监督平台,这是整个项目建设的核心权力运行系统;“五大拓展系统”即项目评审专家库管理系统、重大事项督办系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系统、项目稽查系统和社会评价系统。

江西“阳光发改”系统实现了省发改委全部审批事项在网上完成,所有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具体可概括为四个“三”:一是实现对省发改委所有业务部门和市县发改委、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和网上行政监察的“三个全覆盖”;二是实现与公文办理、部门核心业务和行政绩效管理“三个相融合”;三是实现向部门内控管理延伸、向权力运行分支流程延伸、向非法定的行政权力事项延伸的“三个延伸”;四是实现对行政权力运行过程的动态监督、对项目建设的全程监督、对监督监察人员再监督的“三个监督”。

下一步,江西省发改委将把江西“阳光发改”系统省级权力运行平台进一步扩展延伸到市、县发改委,实现三级权力运行联动、业务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