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glish
  • 收藏
  • 设为首页
  • 工作邮箱
微信公众号
分享
顺应新时代新要求 做大做强中心城市 促进长江中游城市群高质量发展
来源:综合管理部 时间:2021-06-02

近日,湖北、湖南、江西三省人民政府在武汉联合举办“2021共同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研讨会”,国家信息中心综合管理部副主任、区域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周毅仁同志应邀出席会议并发表《顺应新时代新要求  做大做强中心城市  促进长江中游城市群高质量发展》主题演讲,以下是演讲全文。

一、新时期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长江中游城市群,是以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为主体形成的特大型城市群,国土面积约31.7万平方公里,人口约1.3亿。长江中游城市群承东启西、连南接北,是长江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全方位深化改革开放和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点区域,在我国区域发展格局中占有重要地位。2015年3月26日,国务院正式批复《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这是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重大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出台后国家批复的第一个跨区域城市群规划。

经过“十三五”时期五年的联动与发展,长江中游城市群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经济总量已由2014年的6万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9.39万亿元,人均GDP达7.2万元,分别位居我国主要城市群的第三位和第四位。因此,长江中游城市群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承载发展要素的主要空间。

进入新时代,不断提升长江中游城市群区域发展战略知名度,努力营造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环境,共同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高质量发展,有利于跨区域整合优化资源要素,探索城市群合作发展的新路径和新模式,巩固提升全国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引领和带动中部地区加快崛起;有利于深化长江流域经济合作和开放开发,推进经济增长空间从沿海向沿江内陆拓展,形成良性互动、合作共赢的发展格局,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有利于共同保护长江水资源水环境,促进人水和谐、绿色发展,引领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有利于长江中游城市群各地区比较优势和内需潜力的充分发挥,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与社会和谐进步,使城乡居民共享现代化建设成果。

二、新时代对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提出了新要求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国深入实施区域发展战略、健全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构建高质量发展国土空间布局的重要时期,更是我国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关键时期。在全球经济增速放缓、竞争优势重塑、经贸规则重建、力量格局重构的背景下,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格局可能产生新变化。在我国经济发展长期向好、区域发展逐步从东部引领迈向多极支撑、开放发展格局从沿海向内陆沿边拓展、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心不断向城市群转移、中心城市和城市群正在成为承载发展要素的主要空间形式的背景下,中部地区城市群及核心城市将迎来重大发展机遇,有望从开放洼地走向开放前沿。

“十四五”时期,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国内经济发展的空间结构面临新的调整,区域协调发展进入纵深推进的阶段。长江中游城市群地区要牢牢把握当前区域一体化加快发展、内陆开放高地加快建设的机遇,在深化区域合作和对外开放中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努力迈上高质量发展新台阶。

“十四五”时期是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深刻演变的关键期,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强。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民族主义、霸权主义思潮愈发凸显,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全球经济深度调整可能冲击和改变我国地缘经济格局。这迫切要求我们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先机,发挥大国经济纵深广阔的优势,深化区域合作,畅通国内大循环,同时推动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我国已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已形成全球最大最有潜力的市场,拥有全球最完整、规模最大的工业体系和完善的配套能力,具备实现内部大循环、促进内外双循环的诸多条件。当前,我国城市群集聚优势、辐射效应逐步显现,城市群正在成为承载发展要素的主要空间形式,未来将以城市群为主体打造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形成全国高质量发展的多极支撑。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新一轮中部地区崛起规划、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将为长江中游城市群转型发展提供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长江中游城市群将成为中部地区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的主战场。

国家重大战略的新变化、新战略定位要求给中部地区和长江中游城市群带来新挑战。“十三五”前国家对中部地区的定位是“三基地、一枢纽”(即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在“十三五”新的规划里,对中部地区的战略定位提升为“一中心四区”(即全国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全国新型城镇化重点区、全国现代农业发展核心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以及全方位开放重要支撑区),这是结合“十三五”时期,中部地区是我国新一轮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的重点区域,是扩大内需、提升开放水平最具潜力的区域,也是支撑我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的重要区域这一角度作出的新的战略考量,所以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相应对中部地区战略定位作了进一步提升和拓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对中部地区发展又提出了最新要求,强调指出,进入新发展阶段,中部地区发展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充分发挥中部地区承东启西、连南接北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丰富、市场潜力巨大、文化底蕴深厚的比较优势,着力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着力增强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着力建设绿色发展的美丽中部,着力推动内陆高水平开放,着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着力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推动中部地区加快崛起,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作出更大贡献。

长江中游城市群要顺应新时代新要求,找准定位,发挥优势,主动融入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加强城市群内部城市间的融合互动、融通互补,以全面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推动完善开发合作、互利共赢、共建共享的一体化发展机制,积极探索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转型发展、合作发展新路径和新模式,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打造内陆开放合作新高地、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的重要基地、拓展内陆市场的重要腹地,努力将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成为长江经济带重要支撑、全国经济新增长极和具有国内引领力、国际影响力的特大型城市群。

三、做大做强中心城市、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是长江中游城市群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

长江中游城市群是以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为主体形成的特大型城市群,客观存在着以武汉、长沙、南昌为中心的三个内部城市组团,三个中心城市发展水平和程度还参差不齐,总体看都处于集聚发展的初中期,辐射带动能力不强,还没有能形成跨省域辐射带动的中心。此外,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机制还有待完善,各城市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不尽合理,环境污染问题依然较为突出,城乡区域发展不够平衡,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任重道远。因此,做大做强中心城市、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是长江中游城市群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

结合有关研究和初步理解认识,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区域发展战略、规划和文件精神。长江中游城市群有关地区要认真贯彻落实《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要充分发挥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城市组团融合发展,形成多中心网络化发展格局。要强化武汉、长沙、南昌的中心城市地位,进一步增强要素聚集、科技创新和服务功能,提升现代化、国际化水平,完善合作工作推进制度和利益协调机制,引领带动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协调互动发展。同时,依托沿江、沪昆和京广、京九、二广“两纵三横”重点发展轴线,形成沿线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分工、联动发展的格局,建成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生态良好的现代产业密集带、新型城镇连绵带和生态文明示范带。要提高长江中游等城市群内部协调发展水平,推进重点地区一体化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探索同城化。支持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强化长沙、南昌等省会城市地位,继续做大做强宜昌、赣州、岳阳等区域性中心城市。要建立以中心城市引领城市群发展、城市群带动区域发展新模式,推动区域板块之间的融合互动发展。以武汉为中心,引领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带动相关板块融合发展。积极探索建立城市群协调治理模式,鼓励成立多种形式的城市联盟。今年4月刚刚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最新提出,要加强长江中游城市群内城市间合作。支持武汉、长株潭等都市圈建设,培育发展南昌都市圈。加快武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增强长沙、南昌等区域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这些文件精神已经为长江中游城市群中心城市发展和区域合作发展指明了方向,我们应该首先继续认真贯彻落实。

二是做好“以武汉为中心,引领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带动相关板块融合发展”这篇文章。长江中游城市群,包括了武汉都市圈、长株潭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三个主体部分,基本上涵盖了湖北、湖南、江西的主要城市。在湖北省大部分城市遭受了严重的疫情影响,增长率为负值的情况下,2020年该地区全年共完成GDP9.39万亿,增长率为0.11%,总体看发展情况还可以。在区域内三个省会城市武汉、长沙、南昌分居前三位,但是三者的差距较为明显。武汉在遭受严重疫情的情况下,仍然完成1.56万亿的GDP,居全国第五;长沙1.2万亿,保持万亿城市中前列的经济增长速度;南昌GDP仅为5745亿,不足长沙的50%、武汉的37%,差距明显。区域内4000亿城市为襄阳、宜昌和岳阳,其余城市均小于4000亿,全国排名50名开外。长江中游城市群人均GDP为7.2万元,仅与全国平均水平相当。2019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0.5%(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2020年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3.89%),因此该地区人口城镇化率也大体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或略低。总体看,长江中游城市群离国家规划提出的战略定位如“中国经济新增长极、中西部新型城镇化先行区”等目标还存在不小的差距。

总体看,长江中游城市群还处于规划引导阶段,城市群内部以各小城市群或都市圈独立发展为主,整体尚未形成完整意义的城市群,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的空间结构形态和现代交通网络、城市规模和分工体系、城际间的发展联系、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等还在构建和培育发展过程中。此外,中心城市是城市群发展的重要引擎,尤其是一级核心城市的规模等级、发展水平、辐射带动能力、区域竞争力和影响力等,对城市群的形成和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目前,长江中游城市群存在武汉、长沙、南昌三个一级中心城市,但总体上都仅是较小空间尺度的区域性中心,且处于极化为主的发展阶段,对其他地区的辐射带动效应不强,在省域内的经济首位度高,但人口吸引力不强,对周边地区的带动作用较弱。因此,长江中游城市群要加快巩固提升中心城市地位,增强辐射带动效应,引领城市群一体化发展。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中提出的“以武汉为中心,引领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带动相关板块融合发展”的精神,参照长三角一体化模式,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上升为国家战略,适时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修编,研究出台新的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以“一盘棋”思路推动差异化协同发展、一体化发展。

三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统筹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要遵循城镇化和城市群发展的客观规律,统筹考虑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促进资源要素高效流动和优化配置。更好发挥政府引导和协调作用,做好规划引导、战略协同、产业布局、政策联动、资源共享等方面的工作,打破各类行政壁垒,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核心城市基础设施一体化布局、市场体系一体化发展,加强分工协作,促进商品及资本、人才、技术等生产要素畅通流动。要坚持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以更为长远的眼光和共赢发展的视角谋求城市群内部城市间合作。中心城市要主动谋划、主动牵头、主动搭台、主动清障、主动让利,加强与城市群内其他城市的合作,要紧密对接国家规划作出的战略导向,充分考虑国家战略要求,胸怀“两个大局”,积极参与区域及国际分工协作,加快形成全方位、多层次、高水平开放合作新格局。要坚持创新驱动,加快转型发展,实施区域创新驱动战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打通从科技强到经济强、城市强、区域强的通道,探索城市创新驱动发展新模式,实现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提质增效。要坚持绿色发展,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活环境,进一步强化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控制开发强度,加强开发管控,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共同构筑生态安全屏障,加强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要统筹推进、重点突破,加强顶层设计,强化规划引领,以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为突破口,不断深化改革,支持先行先试,统筹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探索具有中国特色、中部特点的新型城镇化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