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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协调发展必须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
来源:经济预测部 作者:胡少维 时间:2014-04-17

 

内容摘要: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主要着眼于缩小地区差距,主体功能区规划主要着眼于国土优化开发。我们认为,区域协调发展的核心是空间布局合理化,因此,目前宜将主体功能区规划置于更加重要的位置。以主体功能区战略为主构建区域政策体系,建立区域协调发展机制,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区域协调重要目标,在居民享受基本均等公共服务的基础上,促进整体经济效益的可持续提高,而不是单纯追求各地区经济差距的缩小。

 

地区之间协调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关键任务。随着一系列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政策的实施,我国区域经济格局不断改善,但区域间差距仍然巨大,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需要长期持续的努力,并应在制度建设上迈出扎实性步伐。

一、区域协调发展的核心是空间布局合理化

理论界关于区域协调发展大体有四种定义,都是从区域关系的相互联系、区域发展的相互促进、区域差距的逐渐缩小、区域利益的共同增进等方面进行刻画,侧重点有所不同,但总体上讲其视角主要集中于缩小区域经济差距和加强区域经济联系上。我们认为区域协调发展应该是:空间布局合理,总体经济社会效益最佳,人民享受公共服务水平基本均等(公共服务主要是指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促进就业、减少贫困、防灾减灾、公共安全、公共文化等)。即在居民享受基本均等公共服务的基础上,促进整体经济效益的可持续提高,而不是单纯追求各地区经济差距的缩小。

二、目前区域协调发展的成绩和问题

1、区域经济差距有所缩小,区域协调发展程度明显提高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90年代后东部地区持续加速发展导致全国地区差距不断拉大。在区域政策和经济周期等多种力量的影响下,进入21世纪后,地区差距扩大的速度逐渐放缓,自2004年起地区差距开始逐步缩小,最近几年地区差距缩小的趋势更加明显,区域协调发展的程度显著提高。以人均GDP计算的差异系数明显体现了这一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