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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消费税税率调整对我国的启示
来源:经济预测部 作者:王江昊 时间:2015-11-30

春节期间,中国游客在日本抢购马桶盖和电饭锅再度引发了社会各界对于境外高额消费和海外代购等问题的关注。近日,商务部部长高虎城在出席两会记者会时将这一现象背后的原因归结为国内外部分消费品价格悬殊,并对巨大价格差的形成机理做了进一步阐释:一是国内外在税费上有比较高的税率差;二是国内流通成本过高,环节过多;三是国外品牌商对华定价高于其他市场。其中,后两种因素视角相对微观,涉及范围广,论证过程复杂。本文将结合前期日本消费税调整这一重要的国际经济事件,聚焦中日两国消费品税种和税率的比较分析,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一、中日两国消费税税制存在较大差异

鉴于前一次消费税税率调整后日本经济表现低迷,民众对于经济改革政策的支持率下滑,2014年底,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宣布提前解散国会并推迟原计划将于201510月实施的第二次增税方案。调整消费税税率之所以会对日本政治经济产生如此重大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是日本消费税的覆盖面非常广,涵盖了除土地交易和房屋出租以外的一切商品和服务贸易(类似于国内的增值税),因此税率调整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对于各行业、各部门、各阶层的影响都非常显著。二是消费税占日本政府财政收入的比重较高。2012年日本消费税总额为10.3万亿日元,占中央政府收入的24.8%,上升为仅次于所得税的第二大税种。三是在日元持续贬值的大背景下,进口商品和服务价格相对上涨,本已对日本国内的消费需求构成了抑制,此时增税必然会进一步加大企业和民众的支出负担。为了稳定市场预期,提升企业和居民的投资和消费信心,安倍政府只能被迫推迟增税计划。

相比较而言,我国的消费税则有很大的不同,具体表现在:一是属性不同。我国的消费税是在已经对商品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从征收范围来看,我国的消费税类似于一些国家设立的“奢侈品税”或“环境损害补偿税”。二是重要性不同,我国的消费税占中央财政收入的比重较低。以2014年为例,国内消费税为8907亿元人民币,占中央一般公共财政收入的比重为13.8%。(由于统计数据未将进口货物增值税和进口货物消费税收入进行区分,因此无法准确测算全社会消费税总额。如果进口货物增值税与消费税之间的比例关系和国内增值税与消费税的比例关系相当,则进口货物消费税收入约为3231亿元人民币,与国内消费税合计12138亿元人民币,占中央一般公共财政收入的18.8%。)三是所处发展阶段不同。我国仍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历史时期,居民收入水平持续提升,国内潜在高端消费需求旺盛,只要鼓励消费的措施设计合理、运用得当,完全可以在有效遏制奢侈消费的前提下实现国内需求的稳健增长。

二、中日两国对于消费品征收的税率差别较大

除了税制上的不同,中日两国对于消费品征收的税率也存在较大差别。从关税税率来看,日本不仅在平均进口关税税率上远低于中国,并将高技术产品及大部分工业原材料的进口关税降至5%以下,很多品类甚至实现了零关税,即便高级手表和箱包的关税税率也不超过20%;而我国的平均关税税率虽然相较入世之初有了较大幅度的降低(目前约为9.8%),但常见消费品如服装的关税税率依然超过20%,进口小客车的关税税率甚至高达80-100%;从增值税(对应的是日本的消费税)税率来看,我国对大多数商品和服务征收17%的增值税,而目前日本的消费税税率仅为8%;从消费税税率来看,除出于健康或环保等原因对烟、酒、毛皮制品等征收高额消费税外,我国的化妆品消费税税率居然也高达30%,而日本没有与我国消费税相对应的税种。

三、关于消费领域税率调整的几点思考

1、税率过高已成为抑制内需扩大的重要因素

目前虽没有关于中国游客在海外购物消费金额的权威统计,但根据出境游人数可以进行大致测算。2014年,中国出境游人数首次超过1亿,达到1.09亿人次。以每人次购买200美元消费品(不包括交通、住宿、餐饮等基本需求)计算(在一些国家或地区实施的离境退税政策的鼓励下,实际人均消费金额可能远超200美元),市场规模已经超过200亿美元。但过高的税率将庞大的购买需求推向海外,阻碍了内需的扩大。

2、税率调整应坚持有升有降

扩大消费虽然是经济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但必须在增量的同时确保提质,要在满足民众合理消费需求的同时,遏制奢侈性消费和高碳消费,因此相关税率调整因坚持有升有降。对于服装、化妆品、箱包(不含濒危动物毛皮制品)、电子产品、小排量汽车的进口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税率都应大幅降低,对于烟、酒、濒危动物毛皮制品、大排量汽车、游艇、高尔夫球用品等奢侈性消费品或极易对人类健康和生态多样性造成损害的消费品则应进一步提高税率,加大走私查处力度。

3、深入贯彻税收法定原则

随着依法治国理念的深入人心,税收法定原则应该得到更加深入的贯彻。无论是税种的调整还是税率的升降都应通过正式的立法程序予以确认,探索建立专税专用的财政制度,强化立法机关和纳税人对于税款征收、管理和使用各环节的监督,努力增强税收的严肃性和透明性,增强广大民众的制度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