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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券政策的国内外经验和启示
来源:经济预测部 作者:赵硕刚 张晓兰 时间:2016-01-22

一、扩大消费是我国经济“稳增长”的重要保障

近一段时间以来,我国经济面临持续较大下行压力,政府“稳增长”的政策努力也在不断加大。从三大需求看,由于财政收入放缓制约地方政府财力,产能过剩导致企业投资意愿不足,投资政策边际刺激效应减弱,扩大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效果并不显著,还可能加大产能过剩和财政风险。同时,受外需疲弱以及国内劳动力成本上涨、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高企影响,我国出口增长乏力局面短期内也难以扭转。因此消费应是我国“稳增长”的重要政策着力点。而且,以经济发展角度看,当前我国经济增长正处于由投资和出口向消费拉动转变的阶段,2014年消费占我国GDP的比重回升至51.2%,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也达到50.2%,均超过投资和净出口,通过与国际平均水平和各国消费率的广泛比较,可以发现我国消费率仍居于世界较低水平,未来我国消费仍有较大发展空间。尽管如此,受制于多种因素影响,我国消费潜力并未充分发挥出来,其中既有收入分配差距大、社会保障不健全等长期因素的制约,也与经济下行时期消费者收入预期不稳、消费信心不足、消费意愿下降有关。今年以来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涨幅已降至10%附近。

二、发放消费券是政府短期刺激消费的可选政策工具

消费券一般被定义为政府发行的可以购买消费品的票证。美国、德国、日本以及我国台湾地区、杭州、北京、南京等城市都有发放消费券的政策实践。其政策目的主要可分为两种:

一是作为刺激经济的手段。当经济不景气导致私人消费能力大幅衰退时,政府通过发放消费券以增加购买力,达到刺激国内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目的。如日本在1999年经济低迷时发放了总额达6194亿日元(每人2万日元,约合1500元人民币)的“地域振兴券”,2009年台湾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发放了857亿元新台币(人均3600元新台币,约合738元人民币)的“振兴经济消费券”。当年我国杭州、南京等城市也向居民发放过消费券以刺激经济。

二是社会救济的工具。政府向低收入或特定弱势人群发放消费券,一方面能改善其生活条件,维护社会稳定。另一方面能对拉动内需起到一定效果。如美国从上世纪40年代起向困难群体发放食品券用于购买食品;日本“地域振兴券”的发放对象也主要是受经济不景气影响最为严重的社会弱势群体。我国北京市自2010年起每月向老年和残疾人发放每人100元的养老助残券,用以购买相关服务。

综合来看,政府发放消费券的效果都是推动了消费。其中,以刺激经济为目的而发放的消费券单笔金额较大,但一般一次性发放。以社会救济为目的发放的消费券单笔金额较小,但持续时间较长。而且,消费券的两种政策目标并非完全泾渭分明,有时政府是为了以此达到刺激消费和救助弱势群体的双重目的。

从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经验看,消费券在发放和使用时有以下特点:

    一是消费券不能兑换成现金。为防止居民将消费券作为现金储存起来,政府多规定消费券不能兑换成现金。如台湾规定“振兴经济消费券”的功能与现金一样,但只能用来购买商品,不能兑换成现金,而且使用时不找零。南京发放的旅游消费券特别强调不得兑换现金,不得买卖交易,只能在指定消费点由居民凭本人身份证实名消费。

    二是消费券有明确的使用期限。为达到短期内刺激经济的效果,消费券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日本的“地域振兴券”规定必须在半年之内用完。杭州发放的第一期消费券有效期为8个月,第二期有效期为5个月。

三是消费券购买对象有一定限制。消费券的购买对象一般限于所有的消费品或服务,如日本和台湾的消费券。但有时政府为达到救助特定人群或鼓励特定行业发展的目的,对消费券的使用也做出进一步的限制。如美国“食品券”主要用于购买食品,杭州市的消费券按照适用范围分为旅游消费券、社会消费券、政府消费券、教育培训消费券和健康消费券等。

四是消费券替代现金的程度不同。在消费券的使用过程中,有的可代替现金直接使用,如台湾向市民发放的消费券。有的则不能直接全额代替现金使用,政府为发挥消费券的支出扩大效应,规定必须与一定的现金搭配使用。如杭州第二期“旅游消费券”规定游客在指定商家凭券消费须按实付金额的4:1支付,即每满40元即可使用消费券抵扣10元。

三、消费券对刺激消费促进经济增长只有短期效果

根据经济学理论,消费券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主要体现为扩大效应和乘数效应,即发放消费券通过增加居民收入和提振消费者信心,带动居民额外消费增加,使全社会消费支出规模扩大。而消费的扩大又通过刺激产品销售使企业加大投资,从而实现经济比消费更大幅度的增长。

从短期看,消费券拉动经济增长的效果较为显著。从各国和国内的实践看,由于可以替代现金使用,而且使用期限较短,消费券短期内的集中使用对当时的消费和经济都具有较为明显的刺激作用。杭州市贸易局对杭州第一期消费券的跟踪统计显示,2041万元的消费券带动了4207万元的消费额,拉动扩大效应为2.06倍,在家电产品上更是高达5.4倍。日本“地域振兴券”推出时,正值经济陷入泡沫经济破灭后的长期低迷,此前消费税提高也造成日本国内消费景气不振,1999年一季度日本GDP环比下降0.9%,私人消费对GDP增长的贡献为-0.1%。而在当年4-9月消费券推出及使用期间,日本消费摆脱了连续两个季度的下降,分别环比增长0.5%0.3%,在二、三季度0.4%-0.1%GDP环比增幅中,消费的贡献分别达到0.30.1个百分点。同样,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20091月台湾发放消费券前,私人消费已连续3个季度负增长,消费者信心指数跌至2001年后的最低点。此后在消费券使用期的三个季度内,消费分别实现了环比0.9%0.2%0.7%的增长,与净出口(主要是由于进口降幅大大高于出口降幅)共同成为拉动当年台湾经济的两大正向因素,使GDP仅下降0.7%,避免了更深程度的衰退。

从长期看,消费券对维持消费增长的影响十分有限。尽管消费券的使用短期内能有效提振经济,由于消费的提高多受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消费环境和习惯等长期因素的制约,如果不配合其他举措,单凭消费券难以对消费和经济起到持续性的刺激作用,而且消费券本身存在的一些缺陷也制约了其作用的充分发挥。首先,消费券存在替代效应。由于消费券多用于购买日用品等生活必需品,缺乏需求收入弹性,所以发放消费券后居民便可将原本用于购买这些商品的货币转化为储蓄,而用消费券购买计划内的日用品,因而削弱了消费券扩大支出的作用。日本政府《地域振兴券激励消费效果》报告显示,因为“地域振兴券”而额外增加消费的受访家庭占比仅为32%;其余68%家庭是即使没有发放“地域振兴券”,仍将会进行消费,只不过是持券人改由“地域振兴券”支付,而原本要用于消费的现金则转成为储蓄。最终当年日本因消费券推动的新增消费总额不过2025亿日元,仅占名义GDP0.04%其次,消费券难以改变居民的收入预期。根据永久收入理论,一次性的消费券发放是“意外之财”,不能改变对未来收入的预期, 从而不能带来引致消费大幅度的增加。在消费券结束使用后,往往出现消费支出的回落,如2000年一季度日本消费环比增速降至0.2%,台湾私人消费2010年一季度也出现0.5%的短暂负增长。

四、几点启示

从日本、我国台湾地区以及杭州市等地的经验看,使用消费券刺激经济是特殊时期的特殊政策,由于其作用时间短,起效快,一般适用于经济出现快速下滑、其他刺激政策起效存在时滞的“效用真空期”。消费券的短期拉动作用与长期政策生效之间实现了衔接,对遏制经济下滑趋势、保持经济平稳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在促进消费的各类保障系统尚未完善的情况下,消费券作为一种短期有效的促进消费的政策工具,难以起到长期扩大消费并从根本上改变消费者消费心理、提高消费者信心的作用。如果以短期刺激经济为目的,最大限度发挥消费券对消费的乘数效应,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发放消费券要因地制宜。我国人口众多, 各区域经济发展程度和收入水平差距较大,在总量资金一定的情况下,由中央政府发行普惠性质的消费券落实到每个人头上的金额将极为有限,对于扩大消费支出的影响也不明显。可在国家层面上向困难群众等特定人群发放消费券,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自主确定消费券的发放、使用范围和金额。

二是消费券设计要综合考虑。为更有效地扩大消费并发挥乘数效应,消费券应规定搭配一定比例现金混合使用,并设定3-6个月的使用期限,这样可以提高消费券的使用效率,发挥短期促进经济的成效。非救济性质的消费券在购买对象方面,应选择消费弹性大、上游带动作用强的商品,如家电等耐用品、旅游、培训等服务型消费,尽量避开供给过剩及生活必需品等消费弹性较小的商品。同时,还要鼓励和允许商家配合消费券使用进行的促销活动,提高消费券对消费者的优惠率。

三要加大对消费券的监管力度。由于消费券具有准现金的作用,政府应加强对消费券发放的管理,对发放资金来源、发放规模和发放对象、使用期限和使用范围、限制条款、防止伪造等进行严格规范和监管。同时,消费券使用范围的规定要坚持维护市场公平的原则,让符合一定条件的任何市场主体都具有、或通过公平竞争获得为公众提供消费券服务的资格,不能将提供消费券服务变成特定市场主体的特权,避免由此产生寻租和腐败。

消费需求对经济的持续拉动有赖于收入分配改革。发放消费券是短期应急措施,而持续稳定地增加消费,需要更多制度层面的改革,特别是亟需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消费市场的正反馈系统,解除消费者顾虑,增强消费者信心。

首先,要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国民收入增长缓慢是我国消费低迷的一个主要原因,因此持久性收入水平的提高和对预期信心的提升是提高居民消费需求的直接动力。如何增强消费者信心,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内需不足的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着手。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缩小贫富差距是政策的重要着力点,包括收入初次分配制度和以所得税为主的收入再分配制度。这不仅能够缩小贫富差距,而且能够促使一些中低收入群体扩大消费,进而发挥刺激生产与消费的作用,促进经济长期稳定增长。

其次,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消费的持续增长除提高居民收入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外,还需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消费者对未来的预期和信心取决于其所能得到的安全感。消费者最重视的是生活安全、生命安全和财产完全,只有社会保障体系较为完善,人们才会大胆消费。因此,义务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程度的提高,将带来消费者稳定的安全预期,进而提升消费信心。

此外,我国还应加快创新公共服务体制,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进而刺激我国消费市场,拉动内需,促进经济稳定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