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关注国务院公布深化预算改革决定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14-10-09
10月8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提出从七个方面推进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引起媒体和专家广泛关注。
一、总体评价
(一)认为预算改革动作频频。《第一财经日报》称,至今100天里,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动作频频:8月底,修了10年之久的新预算法获通过,这为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奠定了法律基础;9月21日,首份全面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文件出台,这直接为预算管理改革中的"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定调;10月8日《决定》出台为整个预算改革指明道路。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等认为,这是是关于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也是对新修订预算法的具体落实。《决定》细化了新预算法的有关规定,提高了新预算法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新华网、《南方都市报》等媒体称,预算法刚刚落地,预算改革的文件就紧紧跟上,这标志着这意味着作为财税体制改革重头戏、先行军的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将进入实施阶段。
(二)认为《决定》方向正确、不乏亮点。上海财经大学教授邓淑莲认为,《决定》的25条主要建立在新预算法修订的内容基础上,全文原则上方向正确,不乏亮点。如,《决定》将"着力推进预算公开透明"作为改革的四项基本原则之一,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21世纪经济报道》称,《决定》不仅提出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措施,还涉及了部门利益调整、央地关系等事项,地方政府需要配套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的财力将减少,地方政府自身的可支配财力将有一定程度的提高,将有助于缓解地方政府负债问题。天津财经大学教授李炜光称,《决定》将很多财税学者讨论过的问题都吸收了进去,像预算超收或短收问题,现在要经过人大批准才能实施,实现了人大对预算的监督职能。
(三)认为将为深化财税改革奠定良好基础。《经济日报》、《证券时报》等媒体称,《决定》公布打响了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头炮",抓住预算改革这一"龙头",并在今明两年取得决定性进展,将为2016年基本完成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奠定良好的基础。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表示,强化预算约束,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的预算制度,有助于将政府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预算改革实际是一场政府的自我革命。新华网称,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开启的是现代财政制度的新篇,政势必将倒逼地方政府和官员改变角色,转换思维,加快由经济建设型政府向提供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转变。
二、具体内容重拳多,但仍需进一步操作落实
(一)认为政府预算体系进一步完善,但预决算公开有待进一步细化。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认为,《决定》将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将堵住公共资金的"跑冒滴漏",有效监督政府花钱。中央财经大学李燕教授认为,加大各预算之间的财力统筹,将资金更多地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意味着政府可以更好地保障百姓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同时,制定政府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支出定额标准,是预算编制进一步细化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刹住政府"大手大脚"乱花钱之风。但预决算公开有待进一步细化。新华网称,《决定》既强调扩大公开范围,又对细化公开内容提出具体要求,凸显国家打造"透明财政"的决心。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等指出,由于"三公"经费事关政府形象和反腐倡廉,因此强调加大其公开力度很有必要,但目前"三公"经费公布主要是中央部门和省级政府各自公开,未来可在国家层面"三公"经费总统计上继续完善。上海财经大学教授邓淑莲认为,政府预算有按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在功能分类上,《决定》明确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决算支出全部细化公开项级科目,但在经济分类上只是提了"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并未要求细化公开到款级科目,在这个让普通人读懂预决算的关键点上"打马虎眼"。
(二)认为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成最大亮点。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认为,目前年度预算无法与政策紧密衔接,因为政策的酝酿、制定、实施、评估等往往是跨年度的,而《决定》明确提出研究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将改变当前预算和政策脱节的痼疾,成为最大的亮点。中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张斌表示,不同年度都会有经济和财政收入上的波动,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三年滚动预算规划将使得财政资金的调配更加安全合理。《每日经济新闻》等媒体称,编制滚动预算、中长期预算或跨年度预算,能够使支出的安排更长远和更有系统性,也可避免一下子安排的支出用不掉或在预算之外追加预算等。但担心会让地方政府过度使用公共资金。上海财经大学教授邓淑莲认为,推行跨年度(一般为3年)预算平衡后,一些地方政府可以列赤字,如果没有配套细则来规范第三年平衡不了怎么办,会让地方政府过度使用公共资金。
(三)认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回应民声。《人民日报》等媒体称,专项转移支付过多过散,资金难以形成合力,而且容易导致权力寻租和产生腐败,地方和基层"跑部向钱",是基层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之一。《决定》对专项转移支付进行清理、整合,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政府简政放权、转变职能,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为基层服务和干事情上。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认为,《决定》明确逐步将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提高到60%以上,同时按因素法分配且金额相对固定的转移支付提前下达的比例要达到90%,这两个比例数字的明确,且转移支付下达时间大大提前,便于地方政府统筹规划,而不是到年底"突击花钱"。新华网等媒体称,每年大量趴在账上"打呼噜"的沉睡资金影响了财政支出效益,此次改革方案加强了对结转结余的管理,将唤醒常年"沉睡"的资金。
(四)认为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抓住核心,但化解地方债风险还需更多配套措施。媒体纷纷以"地方债纳入政绩考核"、"中央政府实行不救助原则"等为题进行报道。兰格经济研究中心首席分析师陈克新称,地方政府产生的债务根源上是以GDP为核心的政绩考核体系在起作用,政府明确不再兜底地方债、同时把地方债纳入政绩考核,将降低各地政府的举债动机,有利于控制地方债规模,降低风险。但化解地方债风险还需更多配套措施。日经中文网称,1994年实施的财源向中央集中导致地方政府的慢性财源不足,要摆脱目前地方政府严重依赖卖地收入的局面,重建地方财政并非易事。网民担心地方政府通过作假账、加重税收等方式来应对考核,认为政府常常通过企业、公务人员等借贷难以监督。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建议,今明两年是我国地方债的还债高峰期,在中央加大对地方债管理的同时,还应该加快对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开辟一些新财源,避免地方债可能发生违约风险。《经济参考报》建议,要进一步收缩地方政府在经济活动中的边界,控制地方事权过快增长,有限增加财权和融资权,通过财政体系扁平化改革消化存量债务。
(五)认为加强财政收入管理非常及时,要对公共产权收益进一步盘点。中央财经大学李燕教授认为,一些地方通过优惠政策制造"税收洼地",吸引企业投资落户,影响了市场公平;也有的地方把收上来的税,再通过各种名目返还给企业,导致财政收入虚增。这次改革方案提出,建立税收优惠政策备案审查、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加强考核问责、严惩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是非常及时的。财政部财科所所长刘尚希认为,加强财政收入管理,应体现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特点,要对大量的公共产权收益进行细化、盘点。如现在对国企红利等国有资本收益管理越来越规范,但像矿山这类国有资源不能谁开采收益就归谁,而是要建立国家与企业收益共享的机制,实现国有资源和资产的有偿使用。
(六)认为加强预算执行管理重拳出击,但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表述模糊。《第一财经日报》等媒体称,对于有"第二国库"之称的财政专户的清理上,《决定》在各地一律不得新设专项支出财政专户基础上,更严厉地提出"除财政部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予以保留的专户外,其余专户在2年内逐步取消"。多位业内专家认为是国务院对清理整顿财政专户的一记重拳。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认为,这一措施相当严厉,将促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建议现有的绝大部分财政专户都应取消,且财政专户的设立、保留当报人大审查和批准。但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表述模糊。《第一财经日报》称,《决定》称"待条件成熟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向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报告",表述模糊,建议研究将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主要指标作为考核地方政府绩效的依据,逐步建立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公开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