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对全面深化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改革进行了总体部署,提出了新思路、新任务、新举措。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国有监管要“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30多年的改革开放,使我国国有企业管理体制与经营机制发生了深刻变化。就我中心而言,据不完全统计,我中心目前有近60家企业,中心直接监管上报财政部、国资委的全资和控股企业共17家。17家企业中,有10家全民所有制企业,7家为有限责任公司。
一、目前中心下属企业存在问题
1、国有全民所有制企业,没有实现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企业管理水平较低,管理效率有待提高,出现企业发展的内在动力不足。
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不尽科学合理。一方面,决策程序较多,缺乏灵活性;另一方面,管理层缺少激励,创新的动力与要承担的风险相比严重失衡,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创新的主动性,从而制约了公司的进一步发展。
2、经营效率较低。没有建立起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研发及创新主动性有限,盈利增长点的发现能力及获取能力较弱,成本、费用节约动力不足,导致企业业务及产品市场占有率、营业利润率都明显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3、市场竞争意识薄弱。中心现有17家企业管理人员是由中心委派,虽然是企业机制,但却带有很多机关色彩,没有完全按照市场规律经营管理。机关的思维方式导致企业缺乏经营活力,市场竞争意识淡薄,缺少竞争压力,作为一个经营实体,难以适应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
4、人才流失严重。企业人才包括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及市场开发人才,市场是推进技术创新的动力,也是技术发展的起点和落脚点,管理、技术、市场必须形成良好互动才能快速发展。近年来,社会上市场机制的其他企业对人才方面投入较大,且机制灵活,发展迅速,对人才的吸引力较强。相对而言,由于机制原因,我中心下属企业在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方面较弱。
5、没有充足的资金渠道去壮大发展企业。我中心下属企业从市场渠道、经营经验、资金基础都是从零开始做起,多年来,靠自身的拼搏和努力滚雪球式地成长,资金短缺在中心下属很多企业还时常发生,更无法按照自己的目标快速发展,因此多数企业就是维持经营程度,企业成长缓慢。
由于上述各种因素的限制,目前中心下属企业在进行企业创新、研发、增加市场营销力度,扩大市场份额,提高利润率方面,其所需的资金规模、人才资源、客户资源,都十分有限。现有资源维持现状尚且不易,很难有更好的未来发展。下一步事业单位改革中,我中心定向为事业二类,因此,怎样推动下属企业发展应该是我中心的战略重心之一。怎样对下属企业监管工作进一步开拓创新,既保证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监管到位,不断提高国有投资收益,同时推动下属企业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健康快速发展,是我中心资产管理部门需要开拓创新的重要任务。
二、企业改制势在必行
企业改制就是改革企业体制,将非公司制企业(如国企、集体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改制为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制企业。就我中心而言,就是将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
国资委关于印发《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工作指引》的通知(国资产权发[2009]25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国有独资企业产权拟无偿划转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一人公司持有的,企业应当依法改制为公司。”
尽快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机制是推动企业发展的有效途径。
三、推进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
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2014年2月对十八大三中全会提出的混合所有制进行了解读。主要精神为:
1、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特别是母公司层面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股权结构。主要采取以下四种形式。其一,涉及国家安全的少数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可以采用国有独资形式。其二,涉及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国有企业,可保持国有绝对控股。其三,涉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行业的重要国有企业,可保持国有相对控股。其四,国有资本不需要控制并可以由社会资本控股的国有企业,可采取国有参股形式或者全部退出。
2、将通过多种方式推进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改制上市,暂不具备上市条件的国有企业通过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鼓励具有资金、技术、管理优势的战略投资者以及社保基金、保险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
3、国有企业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将逐步降低国有股权的比例;改革要统筹安排,系统推进,稳妥操作,强化公开透明和规范运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4、在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中,为了加强产权保护,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将采取以下七项措施:一是明晰产权关系,二是搞好产权登记,三是完善公司章程,四是规范公司治理,五是强化资产评估,六是规范产权流转,七是加强资产监管。
截至2012年底,中央企业及其子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共378户,上市公司中非国有股权比例已超过53%。地方国有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681户,上市公司非国有股权比例已超过60%。
四、改进完善中心国有企业监管工作
1、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监管制度
在给与企业自主经营发展的基础上,保证国有资本的监督管理,要更加突出了国有资本运作,更加强调从出资人角度加强监管。通过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围绕“管好资本”落实好出资人职责,不干预企业具体经营活动,不侵犯企业的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要建立健全企业投资管理、财务管理、产权管理、风险管理等专项管理制度,健全产权登记、资产评估、资产统计等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度,真正做到监管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
2、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聘用职业经理人
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将企业高管人员市场化选聘,逐步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开展由董事会直接选聘和管理经理层。推进规范董事会建设,依法落实董事会职权,严格董事履职责任。建立健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3、建立企业绩效考核标准,实现企业经营奖励和问责制
制定企业绩效考核标准,并与企业经营管理的绩效、风险和责任相结合考核企业的经营成果。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者选聘、考核、奖惩和退出机制,建立更加科学的考核分配和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国有投资保值增值及企业的持续发展。实现企业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机制,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
4、引进社会资金渠道,推进企业更好发展
对于我中心来讲,改制后进行多元化股权改革就是引进资金,发展壮大企业的必要途径。我中心下属企业多为高新技术企业,我们可以采用国有相对控股的方式进行股权改革。
通过改制,引进社会资本,引进战略投资者,使企业转变为混合所有制的股份有限公司,运用引进的资本、客户及其他资源,市场化运作,激发企业活力,提高管理和经营效率,利用外部资金力量促进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企业竞争力,通过并购重组实现产业链发展,实行差异化发展战略,逐步形成具有较强优势的核心竞争力,逐渐推进企业实现上市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