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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宇宙时代劳动力市场的创新变革、风险挑战与治理之策
时间:2023-08-10

文章要点:元宇宙时代,人类的生产生活场域将从物理空间延伸到数字空间,人类认知世界与改造世界将更多依赖虚实交互与数据驱动的方式。

相比当今社会,元宇宙劳动将实现劳动对象从有形物到无形物、劳动主体从机器辅助向人机协同、劳动方式从固定属性向跨越虚实、劳动关系从单一线性到多元弹性的转变。

元宇宙劳动将实现生产力的重要突破与生产关系的重大革新,但其带来的问题与风险也将跨越物理与现实,引发虚实混淆的异化风险、新型劳动下的权益保障问题、智能化浪潮下的权责之问等挑战。

元宇宙劳动作为人类社会未来劳动形态的重要发展趋势,有必要加快政策设计,构建可信可控的技术发展机制,建立更具韧性的劳动力市场,完善贯通虚实的新业态权责体系,在充分激活其发展潜力的同时前瞻性地防范化解风险。

根据著名经济学家佩蕾丝的“技术—经济范式”理论,每次技术革命都会提供一套相互关联的、同类型的技术和组织原则,并在实际上促成所有经济活动的潜在生产率的量子跃迁,使得整个生产体系得以实现现代化和更新。创新技术在推动宏观经济周期性演化的同时,也会给生产关系带来巨大的影响。

“元宇宙”这一概念最初来自科幻作家史蒂文森 1992 年创作的科幻小说《雪崩》,小说中描绘了一个与现实世界平行的虚拟世界,人类以数字化身的形式进入这一世界中生活。2021 年,这一概念随着 Roblox 上市、Facebook 改名为 Meta 等系列商业事件而升温,成为各国加快布局的新赛道、资本市场的兴奋剂、学术界百家争鸣的新热点。元宇宙是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虚拟现实、脑机接口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关联耦合和集成创新的产物,承载了人们对于未来数字化、智能化生活的构想与愿景。截至 2022 12 月,全国已经有超过 15 个省、20 多个城市发布了布局元宇宙的相关政策。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教育部等部门印发了《虚拟现实与行业应用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6 年)》,明确提出“虚拟现实(含增强现实、混合现实)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重要前沿方向,是数字经济的重大前瞻领域,将深刻改变人类生产生活方式”,并出台了《工业元宇宙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5 年)》,推进成立工业元宇宙协同发展组织。

近年来,技术的持续发展也预示了元宇宙发展的可能,如 ChatGPT 的风靡全球、虚拟数字人的发展与推广、数字孪生的深入应用等,展现了智能化变革的潜力,不断地揭示着新一代技术革命正在引发生产方式变革、生活模式跃迁、社会形态重塑。GPT 系列成为 2023 年的现象级人工智能应用,上线两个月用户破亿。相比之前的人工智能,GPT 系列不仅能够胜任劳动密集型、机械重复性的岗位,更是能够从事认知类、创意类的复杂任务,包括撰写论文、编写代码、设计文案、通过考试等。令人惊叹的一是其智能化程度,这种极强的人机交互水平表现出自然语言的大模型,已经具备了面向通用人工智能的一些特征,二是技术的发展速度,短短几个月内就完成了从 GPT-3.5 GPT-4.0 的迭代,相比前一版本,新的版本不仅能处理文本,还能处理复杂图像,并且有着更广泛的常识,能更准确地解决难题。

正如爱因斯坦所言,科学技术是一种强有力的工具,究竟是给人类带来幸福还是灾难,完全取决于人类自己。变革意味着创新,也意味着风险与挑战,对于元宇宙这一人类社会的未来形态,有必要前瞻性地对其创新变革、潜在风险进行预判研究,以“善治”推动“善智”。本研究对元宇宙时代的劳动力市场特征、创新变革,及其存在的风险样态进行了分析,并对推动元宇宙劳动力市场高质量发展提出针对性建议,以期为政策制定和学术研究提供参考。

一、元宇宙与元宇宙劳动

(一)元宇宙的“三个空间”

理解元宇宙的本质,可以从其语义结构进一步解析。“元宇宙”(Metaverse)一词由“Meta”(超越)与“Verse”(宇宙)组合而成,其概念蕴含了时空关系的重构之义。人们对于时空的认识是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延展的,如列菲斐尔、卡斯特等对自然空间与社会空间、绝对空间与相对空间等的关系进行的探讨。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在“现实”空间之外开拓了“虚拟”的新维度,部分学者提出了“三个空间”理论,即第一空间是能够用外在形态来直接把握的物理空间,第二空间则是用文字与图像进行表现的精神空间,而第三空间是真实与想象、开放与创造并存的混合空间。美国物理教育家 Hastens 亦提出了“三个世界”理论,即客观现实存在的真实世界、客观科学知识的概念世界、主观个人知识的心智世界。综合各学者的相关理论,本研究认为,元宇宙是一种基于数字、生物、认知等新兴技术发展的新型时空结构,是现实空间、数字空间、心理空间的全面连接与融合(如图 1 所示)。元宇宙将成为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重要路径,旨在实现“以虚映实”“以虚促实”的结合,以及人工智能与人类智慧的融合。

 

1 元宇宙“三个空间”的交互关系

(二)空间融合下的元宇宙劳动

时空社会学认为,时空是人类所在的基本范畴。时空关系是社会系统的构成特征之一,所有社会活动和社会结构都形成于时间、空间的交叠之中。元宇宙对时空关系的重构,也必将引发人类社会系统、社会活动的巨大变化。在三元空间融合的元宇宙中,数字空间中的场域、人、资产都会被数字化、智能化的建构,现实空间的劳动场域、劳动力配置、经济系统都将在虚实之间实现交互融合,人类心理空间所发生的信息输入、思维输出等活动也将更多地以虚实交互、数字驱动的方式展开。

1. 数字空间

元宇宙是互联网发展的更高形态,在这一高阶数字空间之中,以数字场域、数字人、数字资产为代表的数字元素的形态将更加完善,对人类生产生活的影响也更加显著。

一是数字场域。互联网形态的发展包括 3 个阶段:感官的“看得见听得着”、触觉的“感受到”、意识与身体的“想得到摸得着”。元宇宙是以上 3 个阶段的融合,表现为:(1)全真化的数字映像。依托数字孪生技术,在数字空间映射复现出与现实世界实体一模一样的数字对象,这种“映像”既包括静态的景象再现,也包括动态的状态还原。(2)拟真化的感官体验。当前的互联网仅仅能实现视觉、听觉的还原,而元宇宙则能进一步实现触觉、嗅觉等的模拟。(3)自然的交互方式。当前人们对互联网的操控方式是“隔屏互动”,需要依靠键盘、鼠标等媒介工具,而元宇宙时代的人机交互将是直接采取眼控、脑电、肌电等自然的交互方式。这种强烈的沉浸感、拟真感意味着人们的生活模式将从传统社会的“离线”,向互联网时代的“在线”,再向元宇宙的“在场”转变。

二是数字人。AI 驱动下的数字人将成为数字空间的主角,其应用领域可分为“体力—智力”“幕后—台前”两个维度。一方面是从体力到智力的升级。如美国开发的全新聊天机器人 ChatGPT,不仅在和人类的沟通中表现出超越以往聊天机器人的智能水平,还可以被应用于撰写邮件、论文、脚本,制定商业提案,创作诗歌、故事等各类任务。中央音乐学院的 AI 作曲系统,能够在 23 秒内创作出一首达到一般作曲家水平的歌曲。另一方面是从幕后到台前的跨越。随着 3D 建模等呈现技术更加完善,人工智能将越来越具有走到台前与人沟通交流,或者进行才艺表演等的能力。近两年虚拟偶像、虚拟主播、虚拟演员等大量涌现,区别于传统的虚拟数字人,“他们”并不需要提前做好动画,也越来越不需要“中之人”的实时操控,而是能够借助机器学习的方式自主地进行交互与表演。此外,“数字化身”也开始被逐渐推广使用。如美国女歌手 Grande 2021 8 月举办了“元宇宙演唱会”,通过“数字化身”的形式进行表演,以动作捕捉加数字特效的结合呈现了电影一般的魔幻效果。

三是数字资产。一方面,数据的资产化能力将会显著提升。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具有使用价值与商品价值的二重性。随着社会数字化的不断发展,数据的双重属性将会不断强化。数据不仅将成为具备高使用价值的关键生产要素,而且也越来越成为具备可贸易性的商品。2022 12月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企业可将符合会计准则要求的、内部使用的数据资源,确认为无形资产,将日常活动中持有、最终目的用于出售的数据资源,确认为存货。这意味着,企业持有的数据不再只体现为单一的数字,而是形成了能够反映在财务报表中的资产项目。另一方面,数字物品的资产属性将备受认可。以 NFT、区块链等技术为底层支撑的数字藏品,作为元宇宙商品的初级形态,成为近两年快速兴起的热点领域,彰显了元宇宙虚拟经济的巨大潜力。艺术家 Beeple NFT 画作 Everydays: The First 5000 Days 在国际顶级拍卖行佳士得拍卖,最终以超 6000 万美元的天价成交。这预示着,在未来的元宇宙时代,数字商品将成为人们的重要财产。

2. 现实空间

随着数字空间的建构完善、与现实空间的交互技术不断成熟,虚实之间的连接将更加紧密,互动将更加密切,劳动场域、经济系统、劳动力配置等都将呈现出虚实贯通、联结交互的融合特性。

一是劳动场域的交互。元宇宙中的劳动场域将呈现“以虚映实”“以虚促实”的特征。在数字孪生技术的支撑下,数字空间将实现对于现实空间的高度拟真映射,并通过数字空间的仿真推演来指导与促进现实空间的优化运行,而后将产生的现实结果信息反向导入数字空间,来实现双重空间的自检正与自优化。如对城市重点区域的管理,可运用科技手段替代传统的肉眼观察,数字孪生系统可以在大数据深度挖掘和图像智能识别技术的支撑下,自动分析比较监测数据和影像,主动发现问题、处理问题,而每一次处理结果的信息数据也都将被记录下来,支撑算法的自主优化与迭代。

二是经济系统的贯通。在传统互联网中,数字作品的收益难以直接转化为现实层面的经济利益,这是由于数字作品的创作与传播虽然更加便利,但作品侵权的成本也大大降低,只需“复制粘贴”的简单操作即可实现原作品的复制、下载、传播,大大弱化了产品的稀缺性与交易价值。而在元宇宙时代,依托区块链等技术能够解决这一关键痛点。将数字作品通过 NFT 进行加密,生成一张能够标识产权、具有唯一性和不可分割性的“数字证书”,并将该作品的权利内容、历史交易流转信息等记录在其智能合约的信息中,无法被随意篡改 ,继而使其成为一个具有稀缺性、可以永久保存、全程交易可追溯的数字商品。这意味着,数字空间与现实空间的双向收益兑换、流通交易机制将被有效打通。

三是劳动力配置的融合。元宇宙使得工作的时间与空间解耦分离,个体劳动力的供给将呈现出跨组织、跨时空的特点。一方面是劳动过程的时空灵活。随着技术的发展,数字基础设施和数字终端设备不断普及,使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远程联络越发实时化、高效化。而数字经济的发展将使得大量工作任务可量化、可拆解、可发包,远程就业、灵活就业等新型就业形态的兴起,打破了传统工作固定场所、固定工时的要求。另一方面是劳动任务的虚实融合,人们在现实空间的劳动,也能够作用于数字空间。如外卖平台的地图可以细化到楼栋单元门的颗粒度,而传统的地图最多只能精确到小区楼栋的大致方位。这是因为每一笔外卖订单就意味着一个坐标定位,外卖骑手的一次走街串巷就意味着一条数据轨迹,聚沙成塔建构起了精确度极高的平台数字空间 。此外,人们使用 ChatGPT 等人工智能模型从事各类任务的过程,也是“投喂”人工智能数据,助力其迭代优化的过程。

3. 心理空间

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是人类创造历史的两种基本活动。在元宇宙中,这两种方式都将发生根本性的变革——人们以“坐观天下”的方式探索世界,以数字驱动开展各类活动。

一是认知回路的变革。人类对世界的探索等就是人类认识世界的过程。传统时代,人类对于外在世界的感知学习方式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即通过观察体验现实世界。如今,数字空间将越来越成为人们认知世界的主要渠道,即使“身在家门之中”,也可“行千里之外”。互联网时代,人们通过浏览网上的图片、文字、视频等了解大千世界,始终有“隔屏互动”之感。但元宇宙时代, VR/AR、人工智能、脑机接口等技术不仅仅是在虚拟世界“展现”现实,更是“还原”现实,能让人们超越地理交通等诸多客观限制,置身于极具现实沉浸感的虚拟环境之中进行认知与学习,如“实地”进入工厂了解制作过程、“飞入”太空观测行星运动等。这意味着,人类由于自身行动能力而导致的认知局限性与物理世界的宏大性之间的矛盾能被有效化解,人类可在有限的生命内体验人生的无限可能。

二是行动方式的变革。人类改造世界的行为,即由心理空间向物理空间的输出,包括生产、创作、消费等,一方面将更多在数字空间发生,另一方面对于现实空间的作用方式也将更多借助智能化的工具进行。人类能够以自身的经历、创造力为劳动对象,以大脑思维融合数字技术为劳动工具,进行改造世界的活动。例如创作活动,是将人类主观想象转化为现实成果的一种行为,创作形式主要包括诗歌、小说、绘画、戏剧、影视等,但这些对于人们的特定技能都有较高要求。如今随着数字技术工具的不断丰富,这种创意表达和个性设计有了更为广泛普惠的参与渠道。如在短视频制作方面,无技术基础的普通大众也能制作出以往需要专业团队才能实现的视频效果。在交互活动方面,人类对于现实空间的作用将借助“人机协同”的方式,如脑机接口让“意念控物”的智能生活方式成为可能,尤其是能给肢体残障人士带来巨大福音,四肢瘫痪患者可借助这一技术抓握水杯、操控轮椅等 。

二、元宇宙时代劳动力市场的创新变革

作为人类社会发展的新趋势和新形态,元宇宙将实现生产力的重要突破与生产关系的重大革新。元宇宙劳动力市场将实现劳动对象从有形物到无形物、劳动主体从机器辅助到人机协同、劳动方式从固定属性到跨越虚实,劳动关系从单一线性到多元弹性的转变(如图2所示)。

 

2 元宇宙中劳动力市场的特征

(一)劳动对象:从有形物到无形物的范式迁移

技术的发展使得社会从“物质生产、物质服务为主的经济发展模式向以信息生产、信息服务为主的经济发展模式转变”。元宇宙中,数据成为重要生产对象,围绕数据的收集、开发与利用将产生大量劳动需求,数字作品成为重要商品,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不断提升。

1. 数据成为重要生产对象

在农业经济时代和工业经济时代,土地、劳动力和资本是关键生产要素,而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将成为关键生产要素,且其重要性将会不断凸显。一方面,元宇宙的建构需要充分使用数据要素,对数据收集产生高度需求。如要实现全感官沉浸的效果,数据收集的范围除了身份属性、行为习惯、人际关系、场景位置之外,还需要包括人脸、声纹、眼球运动、脑电信号、肌电信号等人体内部数据。另一方面,元宇宙的运转将高度依赖数据要素的开发与利用。数据集成、数据经纪、合规认证、安全审计、数据公证、数据保险、数据托管、资产评估、交易撮合等数据要素开发利用的各流程,都需要大量的专业化人才,同时也会催生数据交易服务专员、数据标注员、数据质检员、电子数据取证师等一批新职业的诞生。

2. 数字作品成为重要商品

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是商品的两种价值。随着技术的发展,数字作品的双重价值都将持续提升。在使用价值层面,数字作品越发具有了满足人类精神和心理需要的审美价值,以及品牌营销和用户转化的实用价值。如敦煌研究院、国家大剧院、卢浮宫博物馆等均推出了文创、文物数字藏品,通过科技手段让传统文化“焕发新颜”。再如许多品牌企业推出的数字藏品,不仅展示了品牌形象,还创造了新的收入来源,同时也在现实世界推出实体商品,形成了线上线下联动的消费闭环。在交换价值层面,数字作品的储藏价值、增值价值等也在不断提升。传统艺术品、收藏品由于流动性低,经常会遇到有价无市的情形,而数字藏品的流动性更高,交易量和市值也更容易增加。《巴塞尔艺术展与瑞银集团环球艺术市场报告》显示,体育、音乐、游戏等领域的 NFT 销售额从 2019年的 460 万美元,迅速提升至 2021 年的 111 亿美元。从国内情况看,我国的数字藏品以收藏价值为主。据中国科学网发布的《2021 年中国数字藏品(NFT)市场分析总结》,2021 年中国各数字藏品发售平台发售物品数量约 456 万个,总发行量市值约 1.5 亿。

(二)劳动主体:从机器辅助到人机协同的能力升级

马克思提出,劳动生产率不仅取决于工人的技艺,而且也取决于他的工具的完善程度 。劳动工具的发明是人类持续拓展社会边界、推动社会生产力进步的关键所在,如工业时代机器的发明。随着技术的发展,原本作为一种劳动工具的机器,正从人类劳动的“辅助者”向独立的劳动主体升级。这也推动了人类劳动者向“智识型”的升级。

1. 人工智能将在更多领域“独当一面”

石器时代,人们发明了弓箭、斧头;工业时代,人们发明了蒸汽机、内燃机、电动机等工具。这些具有变革意义的生产工具提高了生产力,解放了人类的体力,而人工智能技术的迭代与发展,不仅持续突破着人类体力的极限,更是逐步地实现了对人类脑力的模仿以及超越,“是人类的手创造出来的人类头脑的器官”。据美国《财富》杂志网站 2023 2 月的报道,一家就业服务平台对 1000 家企业进行了调查,有 80% 的企业表示已经或者有计划使用 ChatGPT,不少企业已经开始让其替代了部分员工的工作。剑桥大学已经制造出了“母体机器人”,即机器人可以制造新机器人,而且可以按照不断优胜劣汰的方法提升自己。业内一般把人工智能的发展分为弱人工智能、强人工智能和超人工智能 3 个阶段。超人工智能是“能够成功地从事人类任何智力工作的机器智能”,也是“自主地学习、行动、设定目标和解决问题的智能”。无论超人工智能最终能否实现,可以肯定的现实是,人工智能已经能在越来越多的领域中独立劳动。

2.“智识型”新一代劳动者崛起

正如工业革命使得马车夫等传统职业消失,但催生了工人群体这一庞大的新型劳动者大军一样,当今如火如荼的新一代技术革命也会冲击大量岗位,但同时也会催生大量“智识型”劳动者。他们是在虚实融合空间内、与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协作劳动的新型劳动者群体,其技能包括:一是对人工智能的开发、设计、运营、维护、投资等。如随着人工智能在各行各业的应用,“人工智能训练师”成为热门新兴职业,他们通过标注加工原始数据、分析提炼专业领域特征、训练和评测人工智能的算法等,让人工智能可以更“懂”人类。二是与人深度交互并提供更多服务,且能够充分利用智能工具提升个人劳动生产率。如“阅片机器人”能够独立进行医学影像的初步筛查,标注出患者片子中的坏病灶,并对疾病进行量化剖析继而给出判别报告。这种人工智能的出现虽然将取代一批拥有初级技能的医疗工作者,但并不会替代主刀医生,反而能够大大提升主刀医生的工作效率。

(三)劳动方式:从固定属性到跨越虚实的创新突破

在传统社会,由于社会生活的空间维度受到“在场”的支配,空间、地点等属性是固定的;而现代社会通过对“缺场”的各种其他要素的孕育,日益把空间从地点中分离了出来。传统意义上的时间脱离了社会性的标准尺度,成了“虚化”的时间。因此,在虚实交互的元宇宙,劳动生产要素、生产过程都将实现跨时空跨虚实的配置整合。

1. 跨时空的生产要素重组

一方面,元宇宙劳动能够打破现实世界中生产要素的稀缺性。在元宇宙中,人们的生产生活无须受到现实生产要素的稀缺性限制。例如,在传统商业经济中,兴建购物及营销展示中心是企业吸引人流、展现形象的重要手段,但这不仅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受制于土地、地段、资金等的稀缺性,难以触达全国乃至全球范围的广泛消费者。但在元宇宙中,各个企业借助数字建模与光影信号,无须在真实世界堆砖砌瓦,就能够搭建出一个个气势恢宏、风格可变的商店,全方位、无限量地陈列展现各类商品,广泛、精准地推送给消费者,让店铺的经营效益将能够超越坪效,让用户目力所及之处均是商机。另一方面,元宇宙劳动能够促进生产要素利用效率最大化。在数字空间通过对各要素的排列组合进行模拟推演,计算出资源节约与效益提升之“最优解”,实现现实生产要素最高效的利用。以制药为例,其工艺研发和工程化过程需要设计大量实验进行验证,可能要试错成千上万次,一旦出现失误,不仅损耗巨大,还可能引发实验风险,部分实验条件甚至无法还原。若在元宇宙中进行数字化建模,多批次、仿真式地进行药物制造工艺的研发与实验,无疑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 跨虚实的生产过程协同

一方面,元宇宙劳动是人、机、物的协同。运输革命将人们带向了世界,而信息革命将世界数字化地带给人们 。元宇宙将构建起泛在感知、万物互联的群智协同体系,让人与人之间可以跨越时空屏障进行全距离的真实互动,而人与机器之间也可以在远程状态下实现通信指挥与操控,这意味着无须“临场”便能够实时精准地掌握劳动进程、操控机器设备、调度生产资源,甚至通过脑机接口技术实现“意念操控”。另一方面,元宇宙劳动是虚与实的协同。依托人、机、物的广泛互联与数据收集,万物都可在元宇宙空间构建全景复刻、同步共生的“数字映像”,实时同步的数字化将展示现实空间的真实状态,任何变化都能通过数字映像得到反映,同时虚拟空间的决策输出也能干预和优化现实物的各类活动,两者交互融合、协同发展。不同企业、不同劳动者等生产主体,能够“临场汇聚”在“元宇宙工厂”之中,协同开展“无边界组织”的“无边界劳动”。这将为网络协同制造、远程运维服务、共享工厂等新模式新业态注入新的发展活力,有效支撑供应链、产业链、创新链的协同融合。

(四)劳动关系:从单一线性到多元弹性之维度延展

工业时代的主流就业形态是雇佣制,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建立一对一的连接,有着固定的岗位与工作内容,双方存在法律意义上标准的劳动关系。但元宇宙空间中的劳动形态将被重塑,人们将以多时空、多组织、多身份进行劳动,衍生出多元复杂的“劳动关系”。

1. 多时空就业

元宇宙时代的就业,既包括在数字空间中的工作,也包括通过虚实融合方式展开、重心主要在现实空间的工作。一方面,元宇宙的数字空间建构与运营将催生出大量的新兴职业需求:一是元宇宙的基础设施建设类工作,如元宇宙算法架构师、硬件工程师、软件工程师、网络安全师等;二是元宇宙的生态创造类工作,如元宇宙房地产经纪人、元宇宙作家等内容生产者、元宇宙导游、元宇宙服装设计师等。这类数字空间中的工作既可能是传统意义上的“标准劳动”,即被某家公司雇佣并签订劳动合同,也有可能是个体商户、兼职、众包等新型劳动形态。另一方面,虚实融合的工作方式将越发普遍。元宇宙模式下的时空切换更加便利,远程就业、灵活就业、弹性就业将越发成为主流形态,摆脱了雇佣制劳动下对于固定时间、固定场所、固定任务的限制。

2. 多组织就业

元宇宙将建构起流动的时间与折叠的空间,使得人与人之间的远程互动效率大大提升,不同劳动主体即使身处异步时空,甚至跨越虚实形态也能高效率地相互协作。组织形态将从传统意义上的线下型、实体型,越来越多地向网络型、数字型转变。而在这种开放式的组织架构之中,人与组织的“劳动关系”的建立方式也必然是多向度的。一方面,个体能够在多个组织就业。人们对于工作的选择主要依靠知识和技能而非依靠固定岗位,届时“真正的财富就是所有个人的发达的生产力。那时,财富的尺度决不再是劳动时间,而是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 ”。另一方面,组织的用工方式从“雇佣”走向“合作”,组织边界被打破,能够向社会各个节点寻求支持。如今,以 DAO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为代表的去中心化自治组织更体现了这种趋势,它是一种在区块链、智能合约、人工智能等技术支撑下,由许多互不相识的个体自发形成、自运行的分布式协同组织,无须中心化的管理控制,便可像传统企业一样投资、运营、管理项目 。

3. 多身份就业

元宇宙时代的就业,不仅可以是本人以真实面貌就业,也可能是通过数字人形态就业,后者包括以“数字化身”形态就业与“雇佣数字人”。一方面,在元宇宙空间中,劳动者可能并不需要本人在场,而是以“数字化身”接入平台。这种“数字化身”既可能具有自己的明确身份标识,作为元宇宙中的行动代理人,以远程形式劳动,也有可能是通过深度合成技术创造的与现实世界中截然不同的“数字分身”,这样就可以针对不同情景、不同场合差异化地定制个人形象,以数字化的身份扩展来经历不同的人生体验。另一方面,人们还可能通过开发设计“数字人”来为自己打工,或雇佣一支“AI 员工队伍”来为自己创造价值。如果说互联网时代带来了身份的模糊,网线两端的人可能不知道彼此身处何地、是何职业,那么元宇宙时代将引发属性的模糊,彼此之间可能无法辨别对方究竟是“人类”还是“人工”。

总的来看,元宇宙时代的新型劳动相比工业时代的传统劳动,在劳动对象、劳动主体、劳动方式、劳动关系四大关键维度上都将发生重要转变,呈现出虚实融合、数智协同、人机互促的特征(如表 1 所示)。

1 工业时代传统劳动与元宇宙时代新型劳动的特征对比

 

三、元宇宙劳动力市场的风险与挑战

(一)虚实混淆的异化风险

元宇宙时代,人类劳动将以虚实互动、人机互促的方式展开。但虚实融合也意味着虚实混淆的风险,有可能面临眼见不为实、人类反被人类所制的技术异化的困境,“技术的解放力量——使事物的工具化——转而成为解放的桎梏”。

1. 认知决策的误导风险

人们依靠人工智能获取信息认知世界,并据此进行生产生活的行为决策,但是后者输出的答案很可能是错误的,或充满了偏见与歧视。这将对非专业领域人士,以及心智尚未成熟的青少年形成巨大的误导。微软聊天机器人 Tay 上线 24 小时被网友“教坏”,成了充满性别歧视、种族歧视且脏话连篇的“不良少女”。2022 11 月,Meta 的语言模型 Galactica 因为回答问题真假混杂,测试仅仅 3 天就被用户投诉下线。除了认知之外,人工智能决策也存在着其他不容小觑的风险。在自动化决策日益盛行的技术时代,一旦技术隐含偏见或者发生错误,将直接对人类现实生活产生不利后果,如在美国卢米斯案(Wisconsin V. Loomis)中,算法将黑人的犯罪率评估为白人的两倍。尤其是在一些与公民切身福祉与社会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不像产品生产一样有容许一定残次率的空间,决策结果失当所付出的代价往往是高昂的。

2. 创新能力的破坏风险

GPT 系列的人工智能不仅能与人交流自如,还能撰写论文、完成作业、通过考试,这在科研界、教育界引发了巨大震动。2023 1 26 日,美国《科学》杂志发表文章,指出有大量由ChatGPT 生成的论文摘要被提交给学术审稿人,但被发现的比例不超过 63%,且以后这种情况将会更多。2023 1 28 日,《福布斯》杂志刊发的调查结果显示,有 89% 的美国学生表示使用过 ChatGPT 做作业,另有 72% 的教授担心其被应用于作弊 。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教授 Chomsky认为,ChatGPT 成了“高科技剽窃”和“逃避学习的一种方式”。目前,出于人工智能抑制人类创新精神、独立思考与劳动能力的担忧,《科学》《自然》《细胞》《柳叶刀》等国际权威期刊已经纷纷发表声明,指出 ChatGPT 等工具威胁着科学的透明度,并表示不会接受任何人工智能工具作为研究论文的署名作者。此外,包括美国佛蒙特大学、华盛顿大学等在内的高校也宣布,将使用 ChatGPT 等人工智能工具发表研究论文纳入了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认定范围。元宇宙时代,人机协同将成为常态,但若不能为技术提前划定红线,那么人类或将逐渐迷失在技术的海洋中,陷入“人脑反被电脑所制”的怪圈。

3. 不法活动的滥用风险

元宇宙技术具有高度的智能性与拟真性,不法分子会利用其“以假乱真”,从事一些不法活动。目前,已有境外不法分子利用 ChatGPT 发送钓鱼邮件,不同以往的“广撒网”式的网络钓鱼,它在提问者的诱导下可以生成针对特定主体的“鱼叉式”精准内容,这就导致邮件接收方更容易上当受骗。其实在 ChatGPT 推出之前,深度合成技术的安全风险就已经开始显现。2019 3 月,英国某能源公司因为深度合成的语音被骗 24.3 万美元。可以预见,若是文本合成、视觉合成、听觉合成等技术被不法分子综合利用,设下人脸图像、声音、动作、交互等高度拟真的陷阱,其欺骗性和迷惑性可想而知。技术的滥用不仅会给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带来挑战,也有可能被用以操控舆论,如仿造重要公众人物的言语行为、营造含有不良导向的沉浸式体验项目等,对社会秩序与国家安全产生不利影响。

(二)新型劳动下的权益保障

只要社会在进步,新权利问题将是永恒的主题。在劳动主体、劳动方式、劳动关系等都将发生重要变革的情况下,劳动者的就业权、安全卫生保护权、社会保障权等权益都将面临新的挑战。

1. 智能化浪潮下的就业替代与冲击

劳动就业权是劳动者赖以生存的权利。然而正如马克思所言,机器不仅仅是工人强有力的竞争对手,而且总是置工人于失业的边缘。Acemoglu Restrepo 1990 年—2007 年美国制造业就业的研究发现,每 1000 名工人中增加 1 个机器人,社会就业人口就会下降 0.2%,工人工资降低0.42%,这意味着美国制造业中每增加 1 个机器人,平均就有 3.3 名工人被取代。人工智能正从体力到脑力、从台前到幕后的工作领域全方位地替代人类。尽管如前文分析,新技术浪潮总体来看能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但“恩格斯停顿”效应表明,工业革命进行到哪里,短期内哪里就会出现失业现象 。这是因为劳动者的转岗再就业不可能无缝衔接,被替代的群体很可能并不能胜任新创造的岗位。这种冲击将是结构性的,尤其是对于中低技能(包括脑力和体力)、受教育程度低的群体影响更大。

2. 新型就业形态下的劳动者权益保障

“不确定性和不安全性是灵活性的代价”,元宇宙下的新型劳动带来更高的灵活度与自由度的同时,也给劳动者带来了一些新的挑战。一是“全无—全有”模式下的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元宇宙中将出现大量的灵活就业,与单位化、岗位化、固定化的传统就业形态具有显著差别,也不属于标准的劳动关系。但是我国包括劳动基准、社会保险、离职补偿等在内的福利保障都建立在劳动关系之上,其他用工关系则被排除在劳动法的保护网之外。那么这些劳动者的权益应当如何保障?二是职业健康权问题。由于职业安全保护制度建立在传统工作场所、组织方式基础之上,新型就业形态的劳动者权益保护面临法律适用的困境。一方面,远程劳动者相对脱离用人单位的控制,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作场所具备高度灵活性,这给以“三工”要素为基础的传统工伤认定标准带来了挑战。另一方面,劳动者的职业病呈现出新的形式,使用电子设备而引发的伤害会越发凸显。现在劳动者由于长期使用电脑、鼠标等已经出现了颈椎病、肩周炎、腰椎间盘突出、坐骨神经痛等病症,未来随着 VR、肌电、脑电等新型设备的使用,可能引发的职业风险会更大。但当前的职业病目录范围主要针对传统劳动而制定,如何对新型职业风险进行回应是劳动力市场发展必须要面临的新课题。

(三)智能化浪潮下的权责之问

元宇宙智能化浪潮催生的新物种、新业态,给传统法律体系带来了新的问题。数字化劳动者的权与责应当如何界定,数字新业态的放与收应当如何平衡都有待理论与实践的探索。

1. 数字化劳动者的权利与责任

元宇宙时代,数字人越来越能独当一面,对人类社会的影响也在不断提升,作为劳动主体,需要对其权责加以明晰。一方面是数字人的权益设定。如在著作权方面,随着技术的进步,智能化产物的价值属性将会不断提升,GPT 等人工智能输出的论文,无论是商业价值还是社会价值,都可能会超越人类自己的创作品,那么人工智能是否能被认定为“作者”?其作品是否能享有法律保护?根据当前的著作权法,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进行著作权保护在主客体方面均存在障碍。若其版权不能得到保护,成果能被随意复制利用,会严重打击人工智能行业的发展积极性,但若是对其直接赋予著作权保护,无疑将对人类的作品市场造成打击。另一方面是数字人的责任承担。当数字人做出了违法违规行为,谁应当为其行为负责?惩罚数字人本体显然是毫无意义的。《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明确提出了“广告代言人”的责任,但是数字人进行广告代言,尤其是进行虚假宣传造成了消费者权益损害的,应当如何履责?同理,若是 GPT 等智能机器人出现了侵犯知识产权、诱导犯罪、算法歧视等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时,应当追究谁的责任也是亟待厘清的议题。

2. 数字新业态的放与收

新业态健康发展既需要鼓励创新、容许试错的空间,也需要矫正市场失灵、遏制行业乱象,这对“放”与“收”的平衡提出了重要挑战。一方面,数字藏品行业的发展需要激发大众共创的活力,但也需要充分保护知识产权。在现实物到虚拟化的转化改编过程中,数字藏品出现了不少侵权争议问题。未来,随着数字形态维度的不断延展,从文字、图像到三维实体,甚至是五维感官体验作品等,形式的复杂化将会使得侵权认定更加困难。那么侵权行为应当如何界定?平台与政府应当肩负起怎样的知识产权保护责任?另一方面,数字藏品行业的发展也需要不断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活跃市场交易。但现实中,由于缺乏市场准入机制与管理体系,大量 NFT 平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现了泥沙俱下、无序生长的情况。部分平台以“新业态”之名行“割韭菜”之实,有的滥发粗制滥造作品,有的大肆炒作资产价格,有的借以实施诈骗等犯罪行为。那么政府如何有效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何种平台才能拥有参与市场,甚至是探索交易的资质?

四、促进元宇宙劳动力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治理之策

“每一种技术既是包袱又是恩赐,不是非此即彼的结果,而是利弊同在的产物。” 元宇宙劳动作为顺应技术潮流、社会发展的未来必然趋势,有必要对其加快前瞻性的研究与政策设计,在充分激活其发展潜力的同时,也要将风险与问题化于可控范围之内,以“善治”来实现“善智”。

(一)构建可信可控的技术发展机制

技术发展虽无远弗届,人性却无法无限延展。应当认识到元宇宙等新兴技术对人类社会影响的二律背反作用:一方面对提升人类生产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具有巨大积极作用,但另一方面技术的滥用误用也给人类劳动与创新精神等带来风险与挑战。因此,应秉持“促发展”与“防风险”并重的治理思路,构建可信与可控的技术发展体系。

1. 明确元宇宙发展的基准导向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指出,“科技活动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意味着,在元宇宙技术开发与应用中,一方面应当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原则,充分发挥元宇宙在提升社会生产率、劳动者福祉等方面的作用,通过虚实交互、人机协同、数字驱动等方式深度赋能实体经济,服务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为制造强国、质量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提供支撑。另一方面要切实保护人类权益,最大限度防范技术发展风险。在鼓励发展的同时坚守保护人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精神和心理健康、人格尊严、个人隐私等底线,在明确原则导向的基础上,将伦理价值嵌入技术实践的底层行动逻辑。对此,可通过法律法规、监管规则、标准规范等多种手段构成的“制度之网”,压实创新主体科技伦理主体责任,确保元宇宙伦理能够落到实处,“尽可能使科技活动的责任从一开始到全生命周期都没有形成责任落差的死角”。

2. 划清技术的底线与红线

面对技术营造的绚丽世界,要承认理性是有限的,要始终保持对人类心灵的独特性、人类社会复杂性以及自然界的尊重与敬畏。技术的建构性越强,破坏力也越大。因此,我们必须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态度,“坚守技术底线”与“推进技术创新”同等重要。要加强技术的“源头治理”原则,坚持伦理先行,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科技活动正式开展与投入应用之前进行高度审慎的风险评估,要确保技术风险能够始终处于人类控制范围之内。对此,可采用分级分类、场景化的规制思路,具体包括:一是针对特定领域,评估“是否”能够引入智能化技术,即所能为与不能为的领域;二是“如何”应用智能化技术,即在什么环节、什么范围、多大程度采用,采取何种保护措施。如针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及社会安全领域的人工智能应用,应当在信息披露、审查力度、责任机制等方面设置更高的要求,对部分领域的自动化决策要进行限制甚至禁用。

3. 增强技术的透明性与可知性

有形的违法违规行为容易被精准打击,但无形的技术越界行为却难以防范。要实现对高度复杂化、专业化智能技术的有效治理,就必须穿透“技术黑箱”,增强其可知性与可控性。一是算法的公开透明。作为人工智能的核心,算法的公开透明是防范技术风险、保护用户合法权益、消除社会疑虑的重要手段。《关于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等多个文件中已作出相关要求。二是合成内容的标识。《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指出 , 深度合成服务“可能导致公众混淆或者误认的,应当在生成或者编辑的信息内容的合理位置、区域进行显著标识,向公众提示深度合成情况”。国家政策已为治理指明了方向,关键是如何能够落到实处。除了引导相关主体主动履责、加强事后追惩力度等制度手段之外,还可“以技术之盾对抗技术之矛”。目前科学界正在研究如何“给人工智能内容加水印”,OpenAI 公司宣布正在研究这一技术,让用户“以一种任何人都不会合理地漏看或误解的方式”识别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美国计算机科学家 Stokel-Walker Van Noorden 提出,通过在词汇上加入“不引人注意的秘密信号”,人们就可以证明这段文字是人工智能模型生成的。

(二)建立更具韧性的劳动力市场

智能化既是挑战,也是机遇。一方面对劳动者就业岗位、劳动权益产生冲击,另一方面也蕴含着推动就业升级、劳动权益完善的潜力,这需要政策顺势而为,加快构建适应时代发展需要、更具韧性的劳动力市场。

1. 强化“再就业”的保障与服务体系

面对元宇宙时代的智能化就业冲击,应当进一步推动新技术促就业的潜力释放,围绕技术冲击效应前瞻布局,增强就业市场的灵活性与稳定性。随着时代的发展,就业权保护重点应从追求“岗位稳定”向保证“就业稳定”转变。前者是指劳动者可在长期雇佣的体制保障下,终其一生从事某一岗位;而后者是指劳动者即使失去原有的工作岗位,也能够依靠自身技能在社会中再次获得工作岗位。一方面要加快提升劳动者的就业适应能力,培养适应新一代科技革命的“智识型”劳动者。可以经济技术发展需要为导向调整学校人才培养方式与学科设置,加快完善产学研协同的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以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为重点的终身教育体系。另一方面要加快建立具备促进就业功能的失业保障体系,最大程度缓解就业冲击。可加强就业供需对接与劳动者技能培训的公共服务,引导失业者进入内容审核、数据采集、数据标注、在线客服等就业门槛较低的新型岗位,鼓励企业通过内部转岗再就业方式消化“机器换人”带来的问题 。

2. 加强数字劳动的政策因应

应着眼于技术与社会的发展趋势,强化政策研究,因应劳动者的社会保障、身体健康、生活安宁等权利在元宇宙时代所面临的新挑战,让所有劳动者的各类合法权益都能得到尊重和保护。一方面应实现所有劳动者“应保尽保”。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等各项劳动保护权益并非因为受雇于某一个具体单位,而是由于参与了社会生产过程,所以有权参与社会分配 。故应将法律保护与调整范围从工业时代的标准劳动关系延伸至非典型用工关系,将新就业形态中的劳动者纳入法律保护范围。在丰富细化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认定的基础上,对不同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进行分层次的制度设计。另一方面应保障劳动者权益“应享尽享”。对于数字劳工的一些新型权益,部分发达国家已经做出前瞻回应。在远程劳动方面,随着新型就业形态的普及,对于包括工伤认定等方面的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亟待解决。美国司法实践提出“个人舒适原则”,明确了工伤保护的范围应当包括那些雇员在工作期间虽是满足个人需求,但是有利于提升雇主利益、雇佣关系所不可或缺的行为。在职业病方面,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职业病防治要也要与时俱进,欧洲许多国家的职业病已经包括肌肉骨骼性损伤、精神疾患等。随着健康中国战略的全面实施,职业病防治既要关注一线“蓝领”职工,也要关注“白领”职工。我国应加快政策研究,在借鉴发达国家立法实践的基础上 , 合理推进这些新型权益的本土化实施。

(三)完善贯通虚实的新业态权责体系

卡多佐大法官提出:“新一代人带来的新问题,需要新规则来解决。这些规则可用旧规则作蓝本,但必须要适应未来的需求,必须要适应未来的正义。” 面对智能化浪潮催生的新物种、新业态,需要制度综合多元考量后的创新回应。

1. 在数字人权责中把握“变与不变”

虽然在智能化浪潮之中人类的参与和掌控程度表面来看在不断降低,但技术的本质仍然是依靠人类思维的赋予和输出过程。因此要在技术之“变”中把握其内在的“不变”,在“人工”背后找回“人”之存在,在现有法律体系之中,将权利责任赋予相关的人类参与者。至于未来是否需要对完全有独立思想的人工智能进行专门立法,还要取决于技术的发展程度,毕竟法律不同于科幻小说,不可随意创设权利。权责界定的具体路径包括:一是在著作权等权益方面,为了平衡“提振人工智能发展信心”与“保护人类创作动力”双重目标,可给予人工智能生成物低于人类作品著作权保护程度的适当保护。“邻接权”是思路之一,这一权利更关注新技术设计开发中投资者的利益保护。可赋予投资者署名权、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创作物权等,以保证其能够通过投资开发新技术获得利益回报,但数字作品的邻接权保护期限应短于人类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限 。二是在责任承担方面,对于虚拟人所从事的相关营业活动,包括广告代言、带货营销、网络演出等,尽管没有对应主体作为“广告代言人”承担法律责任,但仍然可按照《广告法》的规定,由广告主、发布者、经营者等承担责任。当人工智能所输出内容或决策行为对社会造成实质性损害时,可按照风险控制、危险开启和报偿原则,让平台、模型训练者、使用者等按合理比例承担责任。

2. 在新业态发展中处理好“二重价值”

推动以数字藏品行业为代表的新业态健康规范发展,关键是要处理好“二重价值”:大力激活其使用价值,审慎推进其交换价值。这需要政企的协同推进。一方面,充分发挥数字藏品等新业态促进文化数字化、赋能实体经济的使用价值。这既需要鼓励有艺术价值的产品创作,也需要加强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平台需加强内部自治,建立起完善的知识产权合规审查、常态化监测、纠纷处理、违规处罚等机制。政府需加强公共监管与服务,建立与现实版权登记公示等数据库相连的元宇宙作品版权库,推进各类平台的接入,实现平台之间、相关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与治理协同。另一方面,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推动金融科技守正创新,有序拓展数字藏品的交换价值。对此,一是应加快制定国家层面的数字藏品行业规则,建立数字藏品平台准入机制与规范体系,对是否进行区块链安全评估和备案,是否取得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出版、网络文化经营等相关许可资质情况等作出要求。二是要建立联合监管机制。由文旅、金融监督管理、工信、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协同监管与联合督办,对重点平台、重点交易进行大数据监测,打击投机炒作、违法犯罪行为。三是要探索监管沙盒模式,依托国家级合规平台开展数字藏品二级交易试点,在有限“安全空间”确保风险可控。

(作者: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化和产业发展部 关乐宁;原文发表于《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23年第3期,文章注释、参考文献、英文摘要从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