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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我国24个主要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0%
来源:信息资源开发部 时间:2014-04-22

    2014年2月,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0%。其中,城市上涨2.1%,农村上涨1.7%;食品价格同比上涨2.7%,非食品价格同比上涨1.6%;消费品价格同比上涨1.6%,服务价格同比上涨2.9%。1-2月,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期平均上涨2.2%。从分类数据看,八大类商品价格呈六升二降态势。其中,食品价格同比上涨2.7%,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约0.90个百分点。烟酒及用品价格同比下降0.7%。衣着价格同比上涨2.2%。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同比上涨1.3%。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价格同比上涨1.0%。交通和通信价格同比下降0.4%。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同比上涨2.1%。居住价格同比上涨2.8%。1-2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涨2.2%。
    2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0.5%。其中,城市上涨0.6%,农村上涨0.5%;食品价格上涨1.7%,非食品价格持平(涨跌幅度为0,下同);消费品价格上涨0.7%,服务价格上涨0.1%。
    据中国城市商业信息网络统计数据显示,2月份,有13个城市超过了主要城市价格水平(102.0),其中,位居前五位的依次是:南京、深圳、上海、广州和昆明。
    据测算,在2月份2.0%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中,去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为0.4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1.6个百分点。2月份,食品价格同比上涨2.7%,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约0.90个百分点。在各类消费品中,受春节市场影响,鲜果价格上涨19.7%,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42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上涨4.7%,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13个百分点;鲜菜价格上涨3.3%,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12个百分点;粮食价格上涨2.8%,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8个百分点;肉禽及其制品价格则呈现出下降趋势,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下降3.0%,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23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下降8.7%,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29个百分点)。(市场信息处  联系电话:010-68557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