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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外网办与综治办联合推进全区综治信息系统接入电子政务外网工作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管理办公室 时间:2016-07-28

为切实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和中央综治办相关文件精神,加快推进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五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建设,自治区外网办和自治区综治办6月28日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全区综治信息系统接入电子政务外网的通知》(内综治办[2016]23号),要求全区综治信息系统尽快依托全区电子政务外网实现互联互通。

通知要求,各盟市在建和新建综治信息系统要完成接入政务外网工作,盟市综治办尚未建立社会管理信息系统的,要保障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已建成的信息系统平台接入政务外网。各盟市级综治办采用专线方式接入政务外网,原则上带宽不低于10Mbps, 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

通知要求,全区各级综治办要做好本地区综治信息系统接入政务外网的组织协调工作,各级政务外网主管部门要做好综治信息系统接入政务外网的相关技术支持和保障工作。接入工作完成后,各盟市综治办和政务外网主管部门将工作情况汇总上报自治区综治办和自治区经信委。

    目前,全区综治信息系统接入电子政务外网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